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3]-********号-01 项目名称###市金沙镇金星村永新河应急度汛浆砌石砌护疏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3]-********号-01;2.项目名称###市金沙镇金星村永新河应急度汛浆砌石砌护疏浚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00元;5.最高限价:********.00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8.招标内容:金星村永新河应急度汛浆砌石砌护疏浚,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9.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共31日历天;10.项目地点###市金沙镇金星村(采购人指定地点);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共31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网站查询);(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网”(********)查询);(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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