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杭温铁路站前1标项目经理部(第三批)东坑、画坞坑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内容
(1)工程名称:杭温铁路站前1标项目经理部(第三批)东坑、画坞坑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2)建设地点:杭温铁路一期八岭坑村东坑、画坞坑村
(3)工程预算:244.1018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3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复垦面积东坑为1.3394公顷、画坞坑为5.3637公顷,土地平整,临时用地复垦,生态覆绿,新建田埂、土坎、挡土墙、截水沟、消力池等,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住建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尚未取得新的有效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要求出具《资质延续承诺书》,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名单(投标人所在页)、投标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服务-热门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的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 号)规定,信用等级为 E 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四、报名时间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3日( 2024年2月9日至2月20日除外)。
一、基本内容
(1)工程名称:杭温铁路站前1标项目经理部(第三批)东坑、画坞坑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2)建设地点:杭温铁路一期八岭坑村东坑、画坞坑村
(3)工程预算:244.1018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3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复垦面积东坑为1.3394公顷、画坞坑为5.3637公顷,土地平整,临时用地复垦,生态覆绿,新建田埂、土坎、挡土墙、截水沟、消力池等,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住建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尚未取得新的有效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要求出具《资质延续承诺书》,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名单(投标人所在页)、投标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服务-热门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的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 号)规定,信用等级为 E 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四、报名时间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3日( 2024年2月9日至2月20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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