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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水利局以浦发改审〔2023〕83号、浦水许可〔2023〕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涉及鹿溪流域绥安镇辖区内的龙潭溪、龙潭溪支流、永清溪、龙潭溪后港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新村沟等9条支流,综合治理河道总长17.77 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14.94km,新建巡查步道4.39km,建设钢坝闸1座、联通涵闸1座、生态滤坝2座、翻板坝2座、滚水坝1座、鱼鳞坝1座、汀步7处、三池两坝3处和养殖户沉淀池150座,新建生态护岸1.86km、预应力板桩护脚1.68km及截污管1.06km、排水管道1.29km,布置生态基11128m2、生态浮岛7400m2和安装罗茨风机4台,投放微生物菌剂52.46吨(视水质变化实际需要分两年分季节分批期投放)、底泥净化剂15.07吨、鱼类2775尾和螺类277.5kg以及种植水生植物39090m2等。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86632984元(含暂列金3900000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文件,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8663298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900000元(含暂列金390000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SL/T 789-201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导则》(SL 765-2018)、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环境保护工程相关行业质量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不低于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独立完成过1项已完工验收合格的中标价不小于5500万元且施工内容含有河道治理(包括生态水系、中小溪流治理等类似河道治理施工项目)长度不小于10千米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计取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关于“(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说明:本项目要求联合体资质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以联合体各方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填报的资质等级及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7%≤k<12%)。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6日15:00至2024年3月8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8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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