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JSHA
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金湖县分公司城区揽投部部分段道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服务区域为金湖县城区(含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黎城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村),服务环节为快递包裹全环节含装卸车、邮件信息接收、开拆分拣、扫描下段、转退邮件、信息闭环等。
预算金额为370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按照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9)投标人在服务区域内须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单个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和合同期内结算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金湖县分公司城区揽投部部分段道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服务区域为金湖县城区(含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黎城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村),服务环节为快递包裹全环节含装卸车、邮件信息接收、开拆分拣、扫描下段、转退邮件、信息闭环等。
预算金额为370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按照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具体情况见下表:
| 环节名称 | 阶梯 | 最高限价(元/件,含税) | 权重1 | 权重2 |
| 快包甩点直投 | 第一阶梯单价 | 0.7906 | 90% | 44% |
| 第二阶梯单价 | 0.7514 | 10% | ||
| 快包按址投递及投交自提点 | 第一阶梯单价 | 1.0134 | 90% | 56% |
| 第二阶梯单价 | 0.9068 | 10% | ||
| 注:1、本项目采用超额累进的方式结算费用,快包甩点直投环节年业务量基数为70.43万件,快包按址投递及投交自提点环节年业务量基数为105.56万件。相应合同期内,累计业务量在年业务量基数范围内的,按照第一阶梯中标价结算,累计业务量超出年业务量基数部分按照第二阶梯中标价结算。 2、以上单价含自提点费用,自提点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若使用与邮政签约的包裹柜、自提点,使用量以采购人系统数据为准,所产生的相关的费用需从结算费用中扣除。 3、如遇集团公司、省、市公司对作业流程统一调整,招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如双方谈判无果,招标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协议提前终止,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供应商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9)投标人在服务区域内须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单个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和合同期内结算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