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陕蒙地区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陕蒙地区柴油采购。本项目招标人为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投标人中标后与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柴油采购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陕蒙地区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的范围:本次柴油公开招标预计采购数量约450吨,包括柴油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管理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甲方抽检、过磅费、税费、运输及卸车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安全、环保风险在内的一切费用及事故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金鸡滩煤矿;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矿、石拉乌素煤矿、转龙湾煤矿;以招标方通知交货的地点为准。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之日起一年。
供货方式:
供货方需24小时派驻加油车为招标方的特种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为了保证生产连续性的要求,应对突发状况的发生,接到通知后供方应保证24小时内供货到达现场。
供货数量: 预计采购数量约450吨,最终以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投标报价:同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成品油价格调整”中公布的国Ⅵ车用柴油0#、-10#、-20#、-35#最高零售价增减后的价格,报价含柴油费、运输费、装卸人工等其他费用。详见柴油采购报价单。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柴油产品销售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有效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电子平台注册(请登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经营许可资质,具有良好的业绩。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分支机构以母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准,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发标日前注册的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存储经营)、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请提供运输合同及运输企业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格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6日09:00起至2023年02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陕蒙地区柴油采购。本项目招标人为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投标人中标后与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柴油采购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陕蒙地区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的范围:本次柴油公开招标预计采购数量约450吨,包括柴油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管理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甲方抽检、过磅费、税费、运输及卸车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安全、环保风险在内的一切费用及事故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金鸡滩煤矿;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矿、石拉乌素煤矿、转龙湾煤矿;以招标方通知交货的地点为准。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之日起一年。
供货方式:
供货方需24小时派驻加油车为招标方的特种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为了保证生产连续性的要求,应对突发状况的发生,接到通知后供方应保证24小时内供货到达现场。
供货数量: 预计采购数量约450吨,最终以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投标报价:同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成品油价格调整”中公布的国Ⅵ车用柴油0#、-10#、-20#、-35#最高零售价增减后的价格,报价含柴油费、运输费、装卸人工等其他费用。详见柴油采购报价单。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柴油产品销售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有效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电子平台注册(请登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经营许可资质,具有良好的业绩。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分支机构以母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准,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发标日前注册的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存储经营)、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请提供运输合同及运输企业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格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6日09:00起至2023年02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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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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