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托斯曼沟重点山洪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托斯曼沟重点山洪治理项目已由以伊州水发〔2023〕3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其他20.0%,项目法人代表为刘志新,招标人为特克斯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族乡托斯坝村、库尔乌泽克村。 2.项目规模:托斯曼沟流域面积为20.35km2,本次防洪治理地段为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族乡托斯坝村、库尔乌泽克村,治理河长3.8km,本工程新建重力式防洪堤2.39km,拆除重建排洪渠0.98km,维修改造渠道0.04km,清疏浚1.27km,新建拦沙坎9道。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确定特克斯县托斯曼沟重点山洪治理项目防护等级为Ⅳ等,根据《提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本次防洪段工程等级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3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1日16时00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托斯曼沟重点山洪治理项目已由以伊州水发〔2023〕3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其他20.0%,项目法人代表为刘志新,招标人为特克斯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族乡托斯坝村、库尔乌泽克村。 2.项目规模:托斯曼沟流域面积为20.35km2,本次防洪治理地段为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族乡托斯坝村、库尔乌泽克村,治理河长3.8km,本工程新建重力式防洪堤2.39km,拆除重建排洪渠0.98km,维修改造渠道0.04km,清疏浚1.27km,新建拦沙坎9道。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确定特克斯县托斯曼沟重点山洪治理项目防护等级为Ⅳ等,根据《提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本次防洪段工程等级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A6540003917003212001001 | 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托斯曼沟重点山洪治理项目 | 261 | 1100.0 | 托斯曼沟流域面积为20.35km2,本次防洪治理地段为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族乡托斯坝村、库尔乌泽克村,治理河长3.8km,本工程新建重力式防洪堤2.39km,拆除重建排洪渠0.98km,维修改造渠道0.04km,清疏浚1.27km,新建拦沙坎9道。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确定特克斯县托斯曼沟重点山洪治理项目防护等级为Ⅳ等,根据《提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本次防洪段工程等级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3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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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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