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水发【2023】104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林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林市2024年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
2.2建设地点:海林市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两部分,以通过采取工程、林草有机结合的方法,治理侵蚀沟264条(大型沟10条;中型沟83条;小型沟171条),治理沟壑面积86.47hm²,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32km²。治理区域蓄水效益达到60%以上,保土效益达到 70%以上。
2.4计划工期:2024年03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29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全部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其他管理与协调工作等。
2.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96.23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资质要求:投 标 人 应 在 全 国 投 资 项 目 在 线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备 案 登 记(http://www.tzxm.gov.cn/)。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7日9时至2024年2月19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7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水发【2023】104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林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林市2024年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
2.2建设地点:海林市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两部分,以通过采取工程、林草有机结合的方法,治理侵蚀沟264条(大型沟10条;中型沟83条;小型沟171条),治理沟壑面积86.47hm²,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32km²。治理区域蓄水效益达到60%以上,保土效益达到 70%以上。
2.4计划工期:2024年03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29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全部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其他管理与协调工作等。
2.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96.23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资质要求:投 标 人 应 在 全 国 投 资 项 目 在 线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备 案 登 记(http://www.tzxm.gov.cn/)。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7日9时至2024年2月19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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