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地点:位于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内,南临前程大街,东临规划十二路;以及北临纬三路,西临锦绣路。2.1.2项目概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为公立非营利性医院,该项目实施“一院两区”一体化建设,建设床位1100张。市区院区拟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新建垃圾站房、蒸汽发生器站房、室外景观亮化工程等,改扩建信息科技房、腔镜中心、血透室、重症医学科、中医传统疗法治疗中心、手术室等6390平方米,并实施信息化改造,购置配套医疗设施(包括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大孔径螺旋CT、便携式床旁彩超机等2898台/套)。新区院区拟对原心脑血管病医院划转的40000平方米医疗用房进行信息化改造及绿化提升;在新址新建医院综合楼、液氧站、门房等;总建筑面积32247.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374.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73.18平方米),购置配套医疗设备(包括CT、MR、DR、骨密度、DSA 等3805台/套)及信息化建设等。本次招标内容为在新址新建医院综合楼、液氧站、门房等;总建筑面积32247.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374.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73.18平方米)。2.1.3标段划分:无2.1.4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2.1.5工期:施工图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不含医疗设备)、试运行、工程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有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1.3 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补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6 09:00至2024-02-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地点:位于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内,南临前程大街,东临规划十二路;以及北临纬三路,西临锦绣路。2.1.2项目概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为公立非营利性医院,该项目实施“一院两区”一体化建设,建设床位1100张。市区院区拟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新建垃圾站房、蒸汽发生器站房、室外景观亮化工程等,改扩建信息科技房、腔镜中心、血透室、重症医学科、中医传统疗法治疗中心、手术室等6390平方米,并实施信息化改造,购置配套医疗设施(包括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大孔径螺旋CT、便携式床旁彩超机等2898台/套)。新区院区拟对原心脑血管病医院划转的40000平方米医疗用房进行信息化改造及绿化提升;在新址新建医院综合楼、液氧站、门房等;总建筑面积32247.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374.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73.18平方米),购置配套医疗设备(包括CT、MR、DR、骨密度、DSA 等3805台/套)及信息化建设等。本次招标内容为在新址新建医院综合楼、液氧站、门房等;总建筑面积32247.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374.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73.18平方米)。2.1.3标段划分:无2.1.4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2.1.5工期:施工图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不含医疗设备)、试运行、工程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有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1.3 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补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6 09:00至2024-02-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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