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重要通知如下:1、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现调整为“建筑高度暂定不大于80米,建筑高度最终以规划部门认定为准,由此造成的方案修改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甲方不予补偿”。2、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已调整完成,现还原本次招投标活动。3、本工程招标文件个别条款已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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