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2、工程名称:万安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标段
3、工程地点:万安县潞田镇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293897.39元 。
5、计划工期:244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二、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万安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标段包含:潞田南坑水库、大西垅水库、八字形水库、野鸡坑水库的大坝加固完建、溢洪道加固、输水涵管加固、完善防汛公路、新建管理房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4号)规定,投标人应当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8)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格式)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9:30时。
1、招标单位: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2、工程名称:万安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标段
3、工程地点:万安县潞田镇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293897.39元 。
5、计划工期:244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二、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万安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标段包含:潞田南坑水库、大西垅水库、八字形水库、野鸡坑水库的大坝加固完建、溢洪道加固、输水涵管加固、完善防汛公路、新建管理房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4号)规定,投标人应当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8)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格式)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9:3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万安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标段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