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食品)加工物流产业园综合服务平台开发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价:450万元
4、最高限价:450万元
5、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大丰港区粮食(食品)加工物流产业园综合服务平台,包括软件开发及运维期内的软件维护升级、故障排除及维修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6、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开发并完成部署上线运行验收合格。
7、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为方便投标,投标文件编制时在开标一览表中可直接填写“合格”。
8、运维期:本项目运维期为1年,自完成部署上线运行验收合格开始起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对应的经营、售后维修保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保证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两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体现缴费时间并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人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5、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采购项目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8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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