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请登录)3、委托代理编号:(请登录)4、采购项目预算:5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
2.1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2.1.1 旧证(2019年6月1日前发放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1.2 新证(2019年6月1日后发放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2、如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2.1 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新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2.2 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新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2月05日 至2024年02月18日,8:30-17:0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请登录)3、委托代理编号:(请登录)4、采购项目预算:5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500,000 | 电梯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500,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
2.1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2.1.1 旧证(2019年6月1日前发放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1.2 新证(2019年6月1日后发放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2、如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2.1 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新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2.2 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新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2月05日 至2024年02月18日,8:30-17:0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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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衡阳市中心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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