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西县铭传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水务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肥西县铭传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合水城乡函〔2023〕64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西县铭传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EEGZ0002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EEGZ00027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铭传村
2.6 建设规模:肥西县铭传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位于肥西县铭传乡境内,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68平方公里(含水土流失面积1.523平方公里)。本工程等别为Ⅴ等,属小(2)型工程,护岸为5级建筑物。
2.7 合同估算价:51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6个月
2.9 招标范围:封禁封育治理、水蚀坡林地整治工程、水生态景观工程、河(沟)道水生态修复工程、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载明的内容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6日 至2024年02月26日10:00。
1.1 项目名称:肥西县铭传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水务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肥西县铭传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合水城乡函〔2023〕64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西县铭传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EEGZ0002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EEGZ00027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铭传村
2.6 建设规模:肥西县铭传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位于肥西县铭传乡境内,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68平方公里(含水土流失面积1.523平方公里)。本工程等别为Ⅴ等,属小(2)型工程,护岸为5级建筑物。
2.7 合同估算价:51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6个月
2.9 招标范围:封禁封育治理、水蚀坡林地整治工程、水生态景观工程、河(沟)道水生态修复工程、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载明的内容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6日 至2024年02月26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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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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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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