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设计、勘察(整体,含二期)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安全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设计、勘察(整体,含二期)。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厂区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C东街除外)建设,包括在工程范围内进行地质勘查;根据可研、地勘、物探报告以及管网现状进行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监控系统及供暖系统施工图设计;按照甲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分期分册出具施工图(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穿越铁路、天然气管道等须由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部门设计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约1.8亿元。
2.4服务期限:
本项目设计分为以下阶段:
1)2024.3.5-2024.3.31,完成航空大道主干通行电缆沟扩建设计;
2)2024.4.1-2024.4.7,完成第一阶段(航空大道主干通行电缆沟扩建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及修改定稿;
3)2024.4.8-2024.5.30,完成传动大道干线管廊建设设计;
4)2024.6.1-2024.6.15,完成第二阶段(传动大道干线管廊建设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及修改定稿;
5)2025.4.15-2025.8.15,完成工具路、燃机路及微发路支线管沟建设设计;中央大道主干通行电缆沟、锻造路和微发路分支电缆沟建设设计;分支管沟建设设计;原有通行电缆沟维修设计;
6)2025.8.16-2025.8.30,完成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评审及修改定稿,
7)2024年-2027年,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随时配合施工现场,解决现场图纸技术问题,按需出具设计变更单。
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后至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改造施工项目全部结束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接到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按规范要求完成勘察及相关施工图设计;
(2)配合业主和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施工图等审查工作。
(3)现场施工图技术交底;
(4)根据工程需要,完成修改工作并提交修改文件和通知;
(5)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及有关技术与质量问题;
(6)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7)业主要求提供的阶段性设计文件资料;
(8)项目人员参加业主组织的建设管理活动与协调工作;
(9)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10)配合后续招标工作,并负责提供招标需要的资料;
(11)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12)施工期间,按需派遣专人进驻现场。
(13)协助业主做好施工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服务。
(14)协助分析周围建筑物等的监测数据,分析数据异常原因,出具处理方案
(15)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可预见的管线或障碍物,协助甲方出具管线移位方案和障碍物处理方案。
(16)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方案评审,识别施工风险(包括高压电线杆防护、深基坑周边建筑基础防护、地下水降水措施、燃气管线移位、管沟穿越铁路安全防护措施等),协助出具或审核施工保障措施方案。
2.6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2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1公里及以上管廊管沟项目设计或单项合同额超100万元设计费及以上的管廊管沟设计项目。(本项目管廊管沟指地下可通行和不通行动力管廊管沟和电缆沟,动力管廊管沟内集中布置热力、循环水、给水、压缩空气等各类管线,电缆沟内集中布置电力及通信各类管线。)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6本项目将执行〔2023〕55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申请资质注销或有效期到期且未办理延续及未整改完成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资质并承担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9:00至2024年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9:00
本招标项目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设计、勘察(整体,含二期)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安全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设计、勘察(整体,含二期)。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厂区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C东街除外)建设,包括在工程范围内进行地质勘查;根据可研、地勘、物探报告以及管网现状进行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监控系统及供暖系统施工图设计;按照甲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分期分册出具施工图(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穿越铁路、天然气管道等须由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部门设计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约1.8亿元。
2.4服务期限:
本项目设计分为以下阶段:
1)2024.3.5-2024.3.31,完成航空大道主干通行电缆沟扩建设计;
2)2024.4.1-2024.4.7,完成第一阶段(航空大道主干通行电缆沟扩建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及修改定稿;
3)2024.4.8-2024.5.30,完成传动大道干线管廊建设设计;
4)2024.6.1-2024.6.15,完成第二阶段(传动大道干线管廊建设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及修改定稿;
5)2025.4.15-2025.8.15,完成工具路、燃机路及微发路支线管沟建设设计;中央大道主干通行电缆沟、锻造路和微发路分支电缆沟建设设计;分支管沟建设设计;原有通行电缆沟维修设计;
6)2025.8.16-2025.8.30,完成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评审及修改定稿,
7)2024年-2027年,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随时配合施工现场,解决现场图纸技术问题,按需出具设计变更单。
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后至主厂区管廊管沟系统改造施工项目全部结束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接到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按规范要求完成勘察及相关施工图设计;
(2)配合业主和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施工图等审查工作。
(3)现场施工图技术交底;
(4)根据工程需要,完成修改工作并提交修改文件和通知;
(5)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及有关技术与质量问题;
(6)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7)业主要求提供的阶段性设计文件资料;
(8)项目人员参加业主组织的建设管理活动与协调工作;
(9)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10)配合后续招标工作,并负责提供招标需要的资料;
(11)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12)施工期间,按需派遣专人进驻现场。
(13)协助业主做好施工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服务。
(14)协助分析周围建筑物等的监测数据,分析数据异常原因,出具处理方案
(15)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可预见的管线或障碍物,协助甲方出具管线移位方案和障碍物处理方案。
(16)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方案评审,识别施工风险(包括高压电线杆防护、深基坑周边建筑基础防护、地下水降水措施、燃气管线移位、管沟穿越铁路安全防护措施等),协助出具或审核施工保障措施方案。
2.6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2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1公里及以上管廊管沟项目设计或单项合同额超100万元设计费及以上的管廊管沟设计项目。(本项目管廊管沟指地下可通行和不通行动力管廊管沟和电缆沟,动力管廊管沟内集中布置热力、循环水、给水、压缩空气等各类管线,电缆沟内集中布置电力及通信各类管线。)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6本项目将执行〔2023〕55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申请资质注销或有效期到期且未办理延续及未整改完成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资质并承担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9:00至2024年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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