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清镇市城乡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清镇市中医医院医用中心供气系统及配套设施(二次)
预算金额:24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清镇市城乡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清镇市中医医院医用中心供气系统及配套设施(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类型; 4.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GC2); 6.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 7.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0日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0日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至2024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清镇市城乡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清镇市中医医院医用中心供气系统及配套设施(二次)
预算金额:24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清镇市城乡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清镇市中医医院医用中心供气系统及配套设施(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类型; 4.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GC2); 6.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 7.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0日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0日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至2024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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