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中标人执行规模未达到协议金额,招标人有权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若延长期内框架协议份额全部履行完毕,则终止框架协议】。
本项目拟采购的内容包括IG-541钢瓶、七氟丙烷钢瓶、启动钢瓶的检测服务约1590个及相关配件的拆装、运输、维修、调试等。本项目预算为460万元(不含税)。
1.2服务地点:浙江(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服务时间: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45天完成检测及安装。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保服务
1.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预算金额的【100%】。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46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应至少具备3个固定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服务业绩(单个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的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1.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测机构)。
2.1.9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个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正常缴纳社保。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中标人执行规模未达到协议金额,招标人有权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若延长期内框架协议份额全部履行完毕,则终止框架协议】。
本项目拟采购的内容包括IG-541钢瓶、七氟丙烷钢瓶、启动钢瓶的检测服务约1590个及相关配件的拆装、运输、维修、调试等。本项目预算为460万元(不含税)。
1.2服务地点:浙江(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服务时间: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45天完成检测及安装。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保服务
1.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预算金额的【100%】。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46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应至少具备3个固定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服务业绩(单个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的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1.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测机构)。
2.1.9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个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正常缴纳社保。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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