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勤消防站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审批服务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燕都新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勤消防站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5179.0 平方米 (约合 7.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5031.59 平方米,其中特勤站及应急指挥中心主楼建筑面积 3762.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 训练馆建筑面积 952.0 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 252.8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 64.79 平方米。配套建设训练塔 204.8 平方米,绿化面积 346.0 平方米,挡土墙 260 米,大门1项,综合管线 849 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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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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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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