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双城经济圈•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建设项目配套内江经开区甜喜街及甜喜街东侧支路道路工程(一标段)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经开区甜喜街及甜喜街东侧支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开经审批〔2023〕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开经审批〔2023〕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甜喜街起于甜安路,止于规划道路。甜喜街东侧支路起于甜喜街,止于甜和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道路规划设计长1473.93米,分为甜喜街次干道及甜喜街东侧支路。其中,甜喜街项目全长约1113.61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20米(甜安路到甜寿路段宽24米,甜寿路向北靠汉安大道段宽20米),设计时速为30km/h, 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甜喜街东侧支路项目全长约360.3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设计时速为20km/h, 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安工程、室外灯杆工程、配套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附属工程。一标段道路起止范围为:K0+200~K0+864.903(甜喜街)、K0+000~K0+360.326(东侧支路)。
2.3 投资额:根据内开经审批〔2023〕54号《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关于内江经开区甜喜街及甜喜街东侧支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538.09万元,本次招标的一标段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098.19万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或工程费用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06 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经开区甜喜街及甜喜街东侧支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开经审批〔2023〕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开经审批〔2023〕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甜喜街起于甜安路,止于规划道路。甜喜街东侧支路起于甜喜街,止于甜和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道路规划设计长1473.93米,分为甜喜街次干道及甜喜街东侧支路。其中,甜喜街项目全长约1113.61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20米(甜安路到甜寿路段宽24米,甜寿路向北靠汉安大道段宽20米),设计时速为30km/h, 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甜喜街东侧支路项目全长约360.3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设计时速为20km/h, 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安工程、室外灯杆工程、配套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附属工程。一标段道路起止范围为:K0+200~K0+864.903(甜喜街)、K0+000~K0+360.326(东侧支路)。
2.3 投资额:根据内开经审批〔2023〕54号《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关于内江经开区甜喜街及甜喜街东侧支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538.09万元,本次招标的一标段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098.19万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或工程费用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06 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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