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皖发改基础【2021】402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民航发展资金+省政府财政补贴+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
2.5 建设地点: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2.6 建设规模:
2.6.1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项目依托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建设空地轨一体化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总建筑面积约33.06万平方米,包括:
(1)新建17.52万平方米综合交通中心(GTC),配建5.4万平方米的陆侧配套用房(其中GTC上盖工程2.4万平方米、旅客过夜用房3万平方米);
(2)交通中心下方2.5万平方米的合肥新桥机场综合交通中心(GTC)同期实施的S1线明挖土建工程和7.64万平方米的合肥经新桥机场至六安城际铁路新桥机场站先行工程。
2.6.2 信息中心工程包括三类重要功能用房:数据中心,功能中心和业务办公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工程总体建筑呈U型组合布局,地上五~六层,地下一层。
2.7 合同估算价:2167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地点:项目现场业主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指定地点。
2.9 交货及安装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区域(综合交通中心及上盖工程区域、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区域、信息中心工程区域)的深化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6 个月内完成该批次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取得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等行政许可证明。
2.10招标范围: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数量共计57台,其中综合交通中心及上盖工程垂直电梯17台、自动扶梯21台,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垂直电梯13台,信息中心工程垂直电梯6台。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质量标准:合格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电梯(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的制造商,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许可证明细表中自动扶梯的“许可参数”中提升高度最大值不小于13.32m。(如不能体现“许可参数”或等级的,须提供满足以上“许可参数”或等级要求的产品型式试验证书或者另附换发新证前的老证予以体现)。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B级,且制造许可证中提升高度最大值不小于13.32m。)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电梯供货及安装数量不少于39部的公共交通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须同时包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两项采购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7日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
1.1 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皖发改基础【2021】402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民航发展资金+省政府财政补贴+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
2.5 建设地点: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2.6 建设规模:
2.6.1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项目依托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建设空地轨一体化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总建筑面积约33.06万平方米,包括:
(1)新建17.52万平方米综合交通中心(GTC),配建5.4万平方米的陆侧配套用房(其中GTC上盖工程2.4万平方米、旅客过夜用房3万平方米);
(2)交通中心下方2.5万平方米的合肥新桥机场综合交通中心(GTC)同期实施的S1线明挖土建工程和7.64万平方米的合肥经新桥机场至六安城际铁路新桥机场站先行工程。
2.6.2 信息中心工程包括三类重要功能用房:数据中心,功能中心和业务办公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工程总体建筑呈U型组合布局,地上五~六层,地下一层。
2.7 合同估算价:2167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地点:项目现场业主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指定地点。
2.9 交货及安装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区域(综合交通中心及上盖工程区域、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区域、信息中心工程区域)的深化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6 个月内完成该批次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取得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等行政许可证明。
2.10招标范围: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数量共计57台,其中综合交通中心及上盖工程垂直电梯17台、自动扶梯21台,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垂直电梯13台,信息中心工程垂直电梯6台。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质量标准:合格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电梯(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的制造商,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许可证明细表中自动扶梯的“许可参数”中提升高度最大值不小于13.32m。(如不能体现“许可参数”或等级的,须提供满足以上“许可参数”或等级要求的产品型式试验证书或者另附换发新证前的老证予以体现)。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B级,且制造许可证中提升高度最大值不小于13.32m。)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电梯供货及安装数量不少于39部的公共交通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须同时包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两项采购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7日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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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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