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阳涉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同步大修EPC总承包项目道路修缮工程专业分包
3.招 标 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阳涉线南北纵贯山西省晋中地区东部,走行于太行山脉中段山区,跨山西、河北两省。
线路北起石太线白羊墅车站,向南经平定、昔阳,经泊里南行至和顺县城后,折向西南至仪村,后南行进入左权县境内,沿清漳河西源而下,经粟城、泽城、麻田镇后进入河北省境内,引入邯长线悬钟车站。线路全长188.6627km。
我单位承担阳涉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同步大修白羊墅至麻田镇段危岩落石、路基下沉外挤等路基病害;长度超过1400m的隧道病害整治;安装钢轨阻尼和弹性减震垫施工。
道路修缮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机械挖运土石方、人工配合碎石采购运输、分层回填、混凝土模板制作、安拆、基础清理、灌注振捣养护、场地清理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2采购内容:阳涉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同步大修EPC总承包项目道路修缮工程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分包企业资格要求
5.1分包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分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包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与分包企业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时间不足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施工现场需配备受聘于本单位的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人、现场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人员不能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供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5.2分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2月26日18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 。
2.项目名称:阳涉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同步大修EPC总承包项目道路修缮工程专业分包
3.招 标 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阳涉线南北纵贯山西省晋中地区东部,走行于太行山脉中段山区,跨山西、河北两省。
线路北起石太线白羊墅车站,向南经平定、昔阳,经泊里南行至和顺县城后,折向西南至仪村,后南行进入左权县境内,沿清漳河西源而下,经粟城、泽城、麻田镇后进入河北省境内,引入邯长线悬钟车站。线路全长188.6627km。
我单位承担阳涉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同步大修白羊墅至麻田镇段危岩落石、路基下沉外挤等路基病害;长度超过1400m的隧道病害整治;安装钢轨阻尼和弹性减震垫施工。
道路修缮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机械挖运土石方、人工配合碎石采购运输、分层回填、混凝土模板制作、安拆、基础清理、灌注振捣养护、场地清理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2采购内容:阳涉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同步大修EPC总承包项目道路修缮工程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分包企业资格要求
5.1分包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分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包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与分包企业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时间不足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施工现场需配备受聘于本单位的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人、现场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人员不能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供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5.2分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2月26日18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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