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山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含概算)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审批〔2023〕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排水管网14040米、供水管网 7020 米、供气管网7020 米、供热管网 7020米、路面恢复等配套设施。2.1.2服务周期:合同签定后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2.1.3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初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2.1.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包括初勘和详勘,出具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提供相关的初设成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8:30至2024-02-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邯山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含概算)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审批〔2023〕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排水管网14040米、供水管网 7020 米、供气管网7020 米、供热管网 7020米、路面恢复等配套设施。2.1.2服务周期:合同签定后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2.1.3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初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2.1.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包括初勘和详勘,出具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提供相关的初设成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8:30至2024-02-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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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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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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