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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审计及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下属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002)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003)大额资金项目合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004)2024年企业内控体系专项审计;(005)投资项目专项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下属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三年(2021年到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或不具备法人条件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至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无不良诚信执业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002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三年(2021年到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或不具备法人条件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至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无不良诚信执业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003大额资金项目合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三年(2021年到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或不具备法人条件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至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无不良诚信执业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004 2024年企业内控体系专项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三年(2021年到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或不具备法人条件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至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无不良诚信执业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005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三年(2021年到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或不具备法人条件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至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无不良诚信执业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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