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范围:青少年研学中心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
按照《建筑工程一切险(2009版)》
保障项目;物质损失(含建筑工程、地震、海啸、暴雨、暴风)
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500万元,含第三者责任每次事故财产损失300万元、第三者责任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额50万元
(2)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
1、本保单项下工程总造价:¥30000000.00元。
2、保险金额: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50万元/人,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万元/人,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
五、保险期限:起始日为工地动工或被保险人工程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终止日为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工程之时,以先发生者为准。
附加保证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
六、 最高投标限价:以暂定建设工程费3000万元为保费计算基础
服务内容:根据文件要求出具保单,并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人义务,承担保险责任,提供保险服务,同时享有保单约定的权利。
七、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且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省级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被监管机构实施接管,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人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市级分支机构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资格评审标准如下,有效的: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许可证;
法人单位授权书(此项仅市级分支机构须提供);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此项仅市级分支机构须提供);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十一、报价单递交时间:2024年2月7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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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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