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州县人居环境改善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096001001)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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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居环境改善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096001001)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州县人居环境改善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全发改设字【2023】37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全州县才湾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全州县才湾镇
建设规模:1、大坝头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装工程、道路工程、环境提升工程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项。
2.老村子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装工程、道路工程、环境提升工程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项。
3.金堂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装工程、道路工程、环境提升工程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项及污水改造工程1项。
4.大地里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红色文化景墙1项。
5.下洛口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装工程556.54平方米、绿化工程1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项及浮桥项目1项。
6.大坪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道路长608.18米,改造面积2404.16平方米,路缘石长度1232.54米。(2)地面铺装改造建设工程,地面铺装面积580.7平方米;硅PU 胶地面改造625.6平方米;路缘石长371.97米;汀步路长167.46 米。(3)环境改善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垃圾收集点1个、石桌椅4个、座椅6个。(4)环境提升建设工程,绿化面积2476.71平方米。
7.凤凰嘴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地面铺装改造工程,地面铺装面积315.38平方米;硅PU胶地面改造616.62 平方米;青石板台阶46平方米;路缘石长215.29米。(2)环境改善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垃圾收集点1个、石桌椅1个、座椅2个、仿木纹栏杆长 4.5米。(3)环境提升建设工程,绿化面积1699.24平方米。
8.建安司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路面采用鹅卵石铺装,道路长232.05米,道路宽2米,道路面积475.69平方米;路缘石长462.44米。(2)新建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道路长241.56米,道路宽3.5米,道路面积858.03平方米;路缘石长413米,挡土墙长413米。(3)混凝土道路改造工程,道路长 79.11米,道路面积310.19平方米。(4)地面铺装改造工程,铺装面积 972.7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511.83平方米;青石板台阶212.75 平方米。(5)环境改善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垃圾收集点1个、石桌椅2个、座椅7个、仿木纹栏杆88.2米。(6)环境提升建设工程,绿化面积为3333.05平方米。
9.下洛口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道路改造建设工程。新建洛溪张家村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道路长185.65米,道路宽4米;新建下洛口村与洛溪张家村之间连通道路,采用小青砖路面,道路长500米,道路宽2.5米;新建下洛口村与大坪渡口公园之间连通道路,采用小青砖路面,道路长123.2米,
道路宽 2.5米;下洛口村道路改造,采用自然面青石板路面,道路面积441.2方米;下洛口村道路改造,采用自然面青石板路面,道路面积 441.2平方米。
(2)地面铺装改造建设工程。村庄广场铺装,采用自然面青石板以及芝麻灰花岗岩,总铺装面积608.10平方米;村庄入户铺装,采用水泥压模碎拼纹理方式,总铺装面积2048.15平方米;青石板台阶铺装,总铺装面积32.5平方米。
(3)环境改善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垃圾收集点1个、石桌椅3个、
座椅3个、宣传栏1个、健身小品1个。
(4)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在位于村庄东北侧设置一处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178.5平方米,污水管道长1016.95米。
(5)环境提升工程。绿化面积为409.38平方米。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  3800.1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25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包括:(1)工程设计: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完成后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2)工程施工: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3)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3标段划分:  /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是□否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项目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建筑工程 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初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 )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建筑工程专业中  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初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在参与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 年  2 月  2  日  08  时3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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