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智能井下无杆排采装置共1项。
2.2 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到货。
2.3 交货地点:卖方送货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指定地点。
2.4 标包划分:划分为1个标包。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缴资本500万元及以上的供应商(实缴资本,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网址http://www.gsxt.gov.cn)。
2、投标人所投装置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排量大于450方/天的同时扬程大于3000米、电机耐温≥170℃,且该装置井下机组连续运行满6个月。须提供合同(附技术协议)、发票影印件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材料(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无法辨识技术参数的不予认可。
3、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存在华北油田分公司“代理制造商政策”规定情形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2-04 20:00:00至2024-02-18 17:00:00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人民币(含税)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智能井下无杆排采装置共1项。
2.2 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到货。
2.3 交货地点:卖方送货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指定地点。
2.4 标包划分:划分为1个标包。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缴资本500万元及以上的供应商(实缴资本,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网址http://www.gsxt.gov.cn)。
2、投标人所投装置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排量大于450方/天的同时扬程大于3000米、电机耐温≥170℃,且该装置井下机组连续运行满6个月。须提供合同(附技术协议)、发票影印件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材料(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无法辨识技术参数的不予认可。
3、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存在华北油田分公司“代理制造商政策”规定情形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2-04 20:00:00至2024-02-18 17:00:00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人民币(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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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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