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根据市国资委对监督企业年度决算审计工作的要求,现需采购2023年度集团公司(含子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和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子公司包含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航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轨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交投公路有限公司;洛阳交投公路有限公司下设二级子公司包含洛阳畅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洛阳立兴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名城交通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黄河小浪底港航有限公司、洛阳市谊隆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和专项审计服务工作,出具年报审计报告(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单独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公司)和管理建议书(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单独出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1日;成果资料提交时间不晚于2024年3月31日。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需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证书合格、有效;②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③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与响应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3.4响应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
1.类似项目业绩定义: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个企业资产不低于10亿元的财务决算审计或复核项目业绩。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务约定书扫描件(应体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工作内容及单个企业资产金额,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若单个企业资产金额在业务约定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审计报告主要内容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务约定书扫描件(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工作内容及单个企业资产金额,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若单个企业资产金额在业务约定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审计报告主要内容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2.1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根据市国资委对监督企业年度决算审计工作的要求,现需采购2023年度集团公司(含子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和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子公司包含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航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轨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交投公路有限公司;洛阳交投公路有限公司下设二级子公司包含洛阳畅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洛阳立兴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名城交通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黄河小浪底港航有限公司、洛阳市谊隆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和专项审计服务工作,出具年报审计报告(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单独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公司)和管理建议书(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单独出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1日;成果资料提交时间不晚于2024年3月31日。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需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证书合格、有效;②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③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与响应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3.4响应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
1.类似项目业绩定义: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个企业资产不低于10亿元的财务决算审计或复核项目业绩。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务约定书扫描件(应体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工作内容及单个企业资产金额,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若单个企业资产金额在业务约定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审计报告主要内容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务约定书扫描件(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工作内容及单个企业资产金额,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若单个企业资产金额在业务约定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审计报告主要内容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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