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大检修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13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大检修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13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13台;
3、最高投标限价:369万元;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采购方案;
5、交货期:根据买方要求;
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炼油厂施工现场;
7、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并且列出分项明细报价(开车备件价格包含在总价中、不单独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中有重沸器或重沸器管束10台(其中重沸器管束直径≥1800mm的至少5台)及油浆蒸汽发生器或油浆蒸汽发生器管束5台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货物名称、规格等信息的可以提供图纸或技术协议)。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6.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2-04 19:00:00至截止时间2024-02-09 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大检修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13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大检修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13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重沸器、蒸发器管束等13台;
3、最高投标限价:369万元;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采购方案;
5、交货期:根据买方要求;
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炼油厂施工现场;
7、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并且列出分项明细报价(开车备件价格包含在总价中、不单独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中有重沸器或重沸器管束10台(其中重沸器管束直径≥1800mm的至少5台)及油浆蒸汽发生器或油浆蒸汽发生器管束5台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货物名称、规格等信息的可以提供图纸或技术协议)。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6.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2-04 19:00:00至截止时间2024-02-09 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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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蒸发器管束等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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