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项目为安徽移动省级反诈平台二期研发项目省级反诈平台开发服务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规模:本次需要采购省级反诈平台开发服务,提升安徽移动省级反诈平台互联网涉诈资源(网址、域名、IP、APP)的比对研判和处置能力,采购预算为160万元(不含税)。 1.2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包划分:本次不划分采购包。 1.4 服务范围:安徽省。 1.5 部署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所有开发功能点。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所报的不含税总价超过160万元,参选人将被否决应答。 1.7 本项目需对参选人所提供平台的资源配置管理、质量监测、404网址处置成效监测、涉诈网址研判等功能开展测试,具体测试内容详见附件8-测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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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应答人将被否决应答,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任意一条不满足则应答无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须提供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其参选承担连带责任的授权函,授权函中须加盖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公章。同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合同标的物包含“反诈平台”、“互联网反诈”、“反欺诈监测系统”、“诈骗信息防范系统”、“诈骗防范拦截系统”等任一类关键内容)。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本次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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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2月04日2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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