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AGK********.项目名称###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放疗科等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25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3包:包号品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合价(万元)备注6眼用照相机(新生儿眼科广域成像系统)台********进口7床旁血液滤过机台********进口9多功能血管超声诊断仪台********进口合计(万元)2256.范围包括: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培训及质量保修、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7.项目地点:山西###市中心医院8.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所投装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所投装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所投进口设备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型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公章);(3)投标人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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