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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盐都区城管局新建楼宇亮化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盐都区城管局新建楼宇亮化项目
预算金额:2997314.18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安装结束并验收、交付使用。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第3号公告要求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截图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复印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于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前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2.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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