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口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毛庵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已由江口县水务局以江水计[2023]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江口县水土保持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江口县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江口县。 |
| 2.2、建设规模: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40.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包括花池156.5㎡、景观树池3座、登山步道791m、观光亭1座、景观绿化(花草造景)1.25h㎡、景观绿化(乔木)0.079h㎡、垃圾收集站3个、垃圾桶6个、人行步道1335m、撒播草籽0.16h㎡、太阳能路灯19个、文化围墙250m、休闲桌椅6套、公厕1座。河道整治工程为河道清杂工程1986m。实施生态农业配套工程包括截水沟1985m、生产便道1200m、绿肥种植37.16h㎡、沟垄种植25.51h㎡、林下经济12.67h㎡。实施封禁、造林工程包括封禁治理1310.83h㎡、补植51.3h㎡、封禁碑2块,管护牌10块。 |
| 2.3、合同估算价:4479842.19元。 |
| 2.4、计划工期:5个月。 |
|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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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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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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