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业主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
·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医药港地块市政道路及 附属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 投资审批项目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007-440103-48-01-800067
·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04554160882401030869
· 项目规模 投资额(¥209,008.37元)
· 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服务内容 1.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含备案、登记、承诺制等)。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相关技术能力,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具有水土保持方案水平评价2星及以上资格。2.需要回避的机构。无3.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的其他要求。无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基本情况(背景)描述,需要落实的国家政策,需要达到的目标、目的等。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医药港地块内。主要建设市政道路7条,次干道3条、支路4条,以及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60hm2,工程挖方量48.45万m3,回填方总量51.35万m3,外借土方51.35万m3,弃方量为48.45万m3。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医药港储备用地开发项目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概算的复函》(穗建计函〔2015〕3102号),概算审核金额合共47675.22万元,其中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审定金额为40282.76万元,电力管沟工程审定金额为7392.46万元。除1#道路已取消,4#道路正在施工中,其余道路均已全部完工。2.工作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组织材料收集、分析与现场调查等。(2)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3)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协助甲方完成报备,取得报备文件。3.工作技术要求:乙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报告编制工作,符合广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技术要求。4.服务人员要求:(1)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章。(2)编制人员需具有编制相应资格。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项目已完工部分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调查工作,若项目未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则需提出整改建议,指导项目完成相应的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条件;项目达到验收条件,甲方提供齐全的验收相关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并且组织自主验收会议;完成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30日;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资料报备,5个工作日内取得报备文件。6.具体以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相关技术能力,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具有水土保持方案水平评价2星及以上资格。
·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 服务时限说明 30个工作日,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209,008.37元
· 金额说明 中介机构报名前,必须查看需求书,如有疑问,电话咨询业主:83908140、83908053;采购最高限价按采购采购需求书第7项相关要求,各单位报价时需按需求书明细,组成进行综合报价。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是
·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2-06 17:30
·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医药港地块市政道路及 附属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 投资审批项目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007-440103-48-01-800067
·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04554160882401030869
· 项目规模 投资额(¥209,008.37元)
· 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服务内容 1.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含备案、登记、承诺制等)。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相关技术能力,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具有水土保持方案水平评价2星及以上资格。2.需要回避的机构。无3.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的其他要求。无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基本情况(背景)描述,需要落实的国家政策,需要达到的目标、目的等。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医药港地块内。主要建设市政道路7条,次干道3条、支路4条,以及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60hm2,工程挖方量48.45万m3,回填方总量51.35万m3,外借土方51.35万m3,弃方量为48.45万m3。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医药港储备用地开发项目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概算的复函》(穗建计函〔2015〕3102号),概算审核金额合共47675.22万元,其中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审定金额为40282.76万元,电力管沟工程审定金额为7392.46万元。除1#道路已取消,4#道路正在施工中,其余道路均已全部完工。2.工作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组织材料收集、分析与现场调查等。(2)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3)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协助甲方完成报备,取得报备文件。3.工作技术要求:乙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报告编制工作,符合广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技术要求。4.服务人员要求:(1)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章。(2)编制人员需具有编制相应资格。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项目已完工部分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调查工作,若项目未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则需提出整改建议,指导项目完成相应的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条件;项目达到验收条件,甲方提供齐全的验收相关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并且组织自主验收会议;完成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30日;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资料报备,5个工作日内取得报备文件。6.具体以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相关技术能力,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具有水土保持方案水平评价2星及以上资格。
·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 服务时限说明 30个工作日,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209,008.37元
· 金额说明 中介机构报名前,必须查看需求书,如有疑问,电话咨询业主:83908140、83908053;采购最高限价按采购采购需求书第7项相关要求,各单位报价时需按需求书明细,组成进行综合报价。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是
·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2-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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