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EPC+O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981-04-01-80616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EPC+O | ||
| 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EPC+O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共包含高州市 23 个镇街,分别为宝光街道、山美街道、镇江镇、 沙田镇、荷塘镇、云潭镇、根子镇、泗水镇、新垌镇、谢鸡镇、曹江镇、长坡镇、大 坡镇、平山镇、古丁镇、马贵镇、深镇镇、潭头镇、东岸镇、石板镇、荷花镇、南塘 镇和大井镇,共 930 条自然村。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工程名称: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EPC+O。2.建设地点:共包含高州市 23 个镇街,分别为宝光街道、山美街道、镇江镇、 沙田镇、荷塘镇、云潭镇、根子镇、泗水镇、新垌镇、谢鸡镇、曹江镇、长坡镇、大 坡镇、平山镇、古丁镇、马贵镇、深镇镇、潭头镇、东岸镇、石板镇、荷花镇、南塘 镇和大井镇,共 930 条自然村。3.工程概况:概算总投资18165.1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044.31万元,设计费:223.70万元。4.招标范围:对23个镇街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模式的自然村有6条,采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模式的自然村有 3 条,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有921条。以上为初步设计建设内容。4.1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服务的发包方式。在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基础上,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各项报批工作,并配合招标人项目前期、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其他报批手续,包括按审批机构格式要求提供各项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及电子文件等。上述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
| 招标内容 | 1.实施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运营维护服务,承包方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和报审(监理方和建设方给予配合)以及竣工结算的编制。各项工作内容具体如下: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阶段专家论证等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和跟踪服务等工作。②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场地准备、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等、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含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等工作。③运营维护服务:设施日常检查、维护管养、安全管理和水质水量监测等工作。(具体详见运营维护合同)。 |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12个月(包含设计服务期、施工工期),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且核发施工许可证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时间起算。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为2年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268.01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设计、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整体需满足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相关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下:2.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2施工资质: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超过1家的,则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满足承担的工作所对应的资质即可。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节“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具有对应资质。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3.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施工主要协调方提供):①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中施工主要协调方)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单位)注册。3.3技术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施工主要协调方提供):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中施工主要协调方)一致。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全部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全部成员)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4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维护服务任务方不超过1家,负责设计任务方不超过1家,负责施工任务方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明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节“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本项目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的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7.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施工主要协调方提供的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书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施工主要协调方提供):①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中施工主要协调方)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4日 17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5日 9时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