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茶陵县)
4、采购项目预算:3970万元;最高限价:397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林业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备注:本公开招标项目划分为五个标包,每个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标包投标也可以同时对其中两个及以上标包或者全部标包投标,投标人应按标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按相应标包上传投标文件。为引入竞争机制,同时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进度,本项目按标包顺序依次评审,凡已被推荐为某个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该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 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请于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报名
4、采购项目预算:3970万元;最高限价:397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林业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年限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 1 | 株洲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茶陵县)(包一) | 乔木林更替修复、抚育修复、油茶抚育改造、人工造乔木林、人工造油茶等 | 2025年1月31日之前按项目规模和质量完成 |
10501823.30元 | 10501823.30元 | / | / |
| 2 | 株洲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茶陵县)(包二) | 9729721.60元 | 9729721.60元 | / | / | ||
| 3 | 株洲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茶陵县)(包三) | 8148275.60元 | 8148275.60元 | / | / | ||
| 4 | 株洲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茶陵县)(包四) | 8050648.70元 | 8050648.70元 | / | / | ||
| 5 | 株洲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茶陵县)(包五) | 3269530.80元 | 3269530.80元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 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请于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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