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合肥分公司2024-2025年机房及室外站低压交流供电改造施工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合肥分公司2024-2025年机房及室外站低压交流供电改造施工服务项目,包含机房、室外站等用电设备施工过程中的物业协调、供电公司协调、路面开挖、路面恢复、绿化恢复、缆线布放及拆除、落地表箱安装、用电设备应急抢修、安全隐患整治、基础基建、钻孔填补、墙面恢复、桥架恢复等。本项目预算386万元(含税)。 1.2.1承包模式:包工包料。
1.2.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含各区县)。
1.2.3工期要求:业主用电:5天/站;供电公司用电:15天/站;老旧电源线拆除(含拆除电缆入库工作):5天/站;应急抢修:1天/处。
1.2.4免费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自甲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1.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先。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8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分包。划分3个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折扣的最高参选限价为68%(人工费依据定额,综合事务费基准单价1500元/站,设备下电、电源拆除基准单价220元/处,参选人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报参选折扣),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
2.1.2参选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项目(1kv及以下低压交流电源改造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
2.1.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均达到五级及以上)。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材料扫描件/复印件。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自2022年2月19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30分。
1.1项目概况:合肥分公司2024-2025年机房及室外站低压交流供电改造施工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合肥分公司2024-2025年机房及室外站低压交流供电改造施工服务项目,包含机房、室外站等用电设备施工过程中的物业协调、供电公司协调、路面开挖、路面恢复、绿化恢复、缆线布放及拆除、落地表箱安装、用电设备应急抢修、安全隐患整治、基础基建、钻孔填补、墙面恢复、桥架恢复等。本项目预算386万元(含税)。 1.2.1承包模式:包工包料。
1.2.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含各区县)。
1.2.3工期要求:业主用电:5天/站;供电公司用电:15天/站;老旧电源线拆除(含拆除电缆入库工作):5天/站;应急抢修:1天/处。
1.2.4免费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自甲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1.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先。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8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分包。划分3个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
份额 |
中选份额 |
中选金额(含税,万元) |
中选区域 |
中选人数量 |
|
份额1 |
50% |
193.00 |
包河、滨湖、经开、政务、高新、蜀山、庐江、巢湖 |
3 |
|
份额2 |
30% |
115.80 |
瑶海、新站、庐阳 |
|
|
份额3 |
20% |
77.20 |
肥东、肥西、长丰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折扣的最高参选限价为68%(人工费依据定额,综合事务费基准单价1500元/站,设备下电、电源拆除基准单价220元/处,参选人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报参选折扣),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
2.1.2参选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项目(1kv及以下低压交流电源改造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
2.1.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均达到五级及以上)。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2023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材料扫描件/复印件。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自2022年2月19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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