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厂房三期 (二标)监理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厂房三期 (二标)监理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青发改字[2022]264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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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9栋丙类标准厂房、门卫2及相应的总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94189.85㎡,其中:9#标准丙类厂房建筑面积为32694.74 ㎡,地上6层,建筑高度34.65m;10#标准丙类厂房建筑面积为31405.32㎡,地上5层,建筑高度29.3m;11#标准丙类厂房建筑面积为28637.00㎡,地上5层,建筑高度29.3m;12#标准丙类厂房建筑面积为16945.36㎡,地上5层,建筑高度29.15m;13#标准丙类厂房建筑面积为15388.13㎡,地上5层,建筑高度29.15m;14#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8381.28㎡,地上6层,建筑高度34.65m;15#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8381.28㎡,地上6层,建筑高度34.65m;16#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6945.36㎡,地上5层,建筑高度29.15m;17#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5388.13㎡,地上5层,建筑高度29.15m;门卫2建筑面积为23.25㎡,地上1层,建筑高度4.65m。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7059.4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91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9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含)以上 标段(包)名称: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厂房三期 (二标)监理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设计单位(如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3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投标人2021年1月以来完成过或在建的总投资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类工程监理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5其他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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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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