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县发改【2023】306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湘水函【2022】1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岳阳县境内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为中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主坝坝体高喷灌浆,坝基及坝肩帷幕灌浆防渗,上游坝坡局部整修,坝顶路面改造,新建上下游坝坡踏步,整修下游平台及排水棱体;副坝坝体塑性混凝土墙防渗,上游坝坡预制混凝土六方块护坡,坝顶路面改造,新建上下游坝坡踏步,整修下游平台及排水棱体。(二)新建溢洪道进水渠两侧护坡和底板,拆除重建控制段底板,衬砌加固控制段和二级消力池边墙,修复消力池底板和侧墙裂缝,护砌出水渠两岸边坡。(三)分段封堵主坝低涵;拆除改建主坝中涵进水口,更换进口闸门及启闭设备;改造加固主坝高涵进水口,护砌涵身,更换进口闸门及启闭设备;封堵副坝低涵。(四)新建监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五)改造防汛公路、管理用房,新建防汛仓库等;工程概算投资为5384.11万元,批复工期为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365天 。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 其他要求: 在2024年12月前完成主体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 2021 年 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业绩以牵头人的为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联合体投标人中牵头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50%,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50% 。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9〕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PPP业绩和分包业绩将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 2 月 5 日~ 2024 年 2 月 9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 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县发改【2023】306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湘水函【2022】1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岳阳县境内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为中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主坝坝体高喷灌浆,坝基及坝肩帷幕灌浆防渗,上游坝坡局部整修,坝顶路面改造,新建上下游坝坡踏步,整修下游平台及排水棱体;副坝坝体塑性混凝土墙防渗,上游坝坡预制混凝土六方块护坡,坝顶路面改造,新建上下游坝坡踏步,整修下游平台及排水棱体。(二)新建溢洪道进水渠两侧护坡和底板,拆除重建控制段底板,衬砌加固控制段和二级消力池边墙,修复消力池底板和侧墙裂缝,护砌出水渠两岸边坡。(三)分段封堵主坝低涵;拆除改建主坝中涵进水口,更换进口闸门及启闭设备;改造加固主坝高涵进水口,护砌涵身,更换进口闸门及启闭设备;封堵副坝低涵。(四)新建监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五)改造防汛公路、管理用房,新建防汛仓库等;工程概算投资为5384.11万元,批复工期为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365天 。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 其他要求: 在2024年12月前完成主体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 2021 年 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业绩以牵头人的为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联合体投标人中牵头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50%,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50% 。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9〕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PPP业绩和分包业绩将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 2 月 5 日~ 2024 年 2 月 9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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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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