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中国石油运输公司2024-2025年疆外重型汽车配件采购(标包22-39)二次招标,本招标文件涉及如下12个标包:
2.2招标范围:明细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本次采购项目确定的价格有效期确定为2年,具体执行起止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
2.3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质量要求。
2.4其它说明事项: 采购方不对本方案清单中的计划数量需求作出承诺,需求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若在合同期限内采购量增加导致超过签订的年度框架合同额度,经采购方、供货方双方协商按成交价进行变更,追加框架合同金额,追加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本项目需履行现场考察工作流程,对拟授标人通过现场考察形式复核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经营情况、质量保证、供应服务能力是否适应本项目需求。中标人未通过现场考察、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货到使用单位指定地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以《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物资验收单(结算对账单)》为依据,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采购方挂账之日起60天内以现汇或承兑支付货款。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改报价清单,且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更改报价清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投多个标包时,不同标包涉及同一物资时报价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在执行时将按照供应商所报同一物资中最低的价格实施采购。
2.5合同履行期限: 2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交货期: 按合同约定执行,一般自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3天内到货。
2.6采购项目到货区域: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分布在运输公司所属的各地级城市或车队所在偏远郊区,具体交货地点按月度采购订单约定地点执行。
2.7投标报价包含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法规要求为13%)、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售后维修服务费等与采购产品相关的所有费用。实际即为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交货后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每个标包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标包最高限价。具体包限价情况详见公告2.1表格。本项目同时设置每项配件最高投标限价,行最高投标限价情况详见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价格调整机制:以投标产品价格为基准价格,基准价格上升或下降幅度在10%范围以内,执行投标价格不变。基准价格上升或下降幅度在10%以上,且持续时间达到30个自然日以上的,启动价格调整程序。
3.1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物资供应商。“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投标文件需提供能源一号网截图)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实施过的同类或类似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
3.4财务要求: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以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2022年 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2年1月1 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承诺。
3.7其他要求:上一年度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a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一年内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二次或者投标人不诚信记录累计超过二次的;b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具有用户签署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c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上一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等级为D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2月0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02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报名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中国石油运输公司2024-2025年疆外重型汽车配件采购(标包22-39)二次招标,本招标文件涉及如下12个标包:
| 包号 | 物料类别 | 名称 | 数量(项) | 包限价(含增值税、元) |
| 包23 | 重型汽车配件 | 湖北片区 | 908 | 3,019,176.96 |
| 包24 | 重型汽车配件 | 湖南片区 | 1644 | 1,653,758.34 |
| 包25 | 重型汽车配件 | 江西片区 | 927 | 664,971.22 |
| 包27 | 重型汽车配件 | 云南片区 | 832 | 9,083,831.52 |
| 包31 | 重型汽车配件 | 甘肃片区(兰州、定西、武威、 酒泉、张掖、天水、陇南、庆阳) |
2313 | 3,400,565.50 |
| 包33 | 重型汽车配件 | 青海片区 | 1328 | 3,934,998.42 |
| 包34 | 重型汽车配件 | 西藏片区 | 284 | 593,277.60 |
| 包35 | 重型汽车配件 | 福建片区 | 2320 | 898,610.36 |
| 包36 | 重型汽车配件 | 广西片区 | 2720 | 2,085,292.29 |
| 包37 | 重型汽车配件 | 海南片区 | 1123 | 951,237.58 |
| 包38 | 重型汽车配件 | 广东片区(国产) | 1773 | 3,155,003.16 |
| 包39 | 重型汽车配件 | 广东片区(进口) | 1506 | 6,077,986.32 |
2.3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质量要求。
2.4其它说明事项: 采购方不对本方案清单中的计划数量需求作出承诺,需求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若在合同期限内采购量增加导致超过签订的年度框架合同额度,经采购方、供货方双方协商按成交价进行变更,追加框架合同金额,追加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本项目需履行现场考察工作流程,对拟授标人通过现场考察形式复核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经营情况、质量保证、供应服务能力是否适应本项目需求。中标人未通过现场考察、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货到使用单位指定地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以《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物资验收单(结算对账单)》为依据,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采购方挂账之日起60天内以现汇或承兑支付货款。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改报价清单,且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更改报价清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投多个标包时,不同标包涉及同一物资时报价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在执行时将按照供应商所报同一物资中最低的价格实施采购。
2.5合同履行期限: 2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交货期: 按合同约定执行,一般自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3天内到货。
2.6采购项目到货区域: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分布在运输公司所属的各地级城市或车队所在偏远郊区,具体交货地点按月度采购订单约定地点执行。
2.7投标报价包含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法规要求为13%)、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售后维修服务费等与采购产品相关的所有费用。实际即为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交货后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每个标包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标包最高限价。具体包限价情况详见公告2.1表格。本项目同时设置每项配件最高投标限价,行最高投标限价情况详见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价格调整机制:以投标产品价格为基准价格,基准价格上升或下降幅度在10%范围以内,执行投标价格不变。基准价格上升或下降幅度在10%以上,且持续时间达到30个自然日以上的,启动价格调整程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物资供应商。“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投标文件需提供能源一号网截图)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实施过的同类或类似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
3.4财务要求: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以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2022年 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2年1月1 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承诺。
3.7其他要求:上一年度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a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一年内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二次或者投标人不诚信记录累计超过二次的;b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具有用户签署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c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上一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等级为D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2月0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02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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