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绿色氢能产业园区(原成都现代工业港)破损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一 标段已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郫发改项目【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郫发改项目【2023】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郫都区绿色氢能产业园区(红光街道、团结街道)。
2.2 项目规模:道路包含港泰大道、港北七路两条改造道路。港泰大道:设计起点为港泰大道与南北大道交叉口,设计终点为港泰大道与港东四路北段交叉口,道路全3356.157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道路红线宽度 40米。港北七路:设计起点与港通北四路相交,设计终点与港泰大道相交,道路全长514.473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km/h。道路红线宽度20米。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设计范围:港泰大道(K0+000~K1+610)、港北七(K0+000~K0+514.473);二标段设计范围:港泰大道(K1+610~K3+356.157)。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施工一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监理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2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5日起,在(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
1.1本招标项目绿色氢能产业园区(原成都现代工业港)破损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一 标段已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郫发改项目【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郫发改项目【2023】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郫都区绿色氢能产业园区(红光街道、团结街道)。
2.2 项目规模:道路包含港泰大道、港北七路两条改造道路。港泰大道:设计起点为港泰大道与南北大道交叉口,设计终点为港泰大道与港东四路北段交叉口,道路全3356.157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道路红线宽度 40米。港北七路:设计起点与港通北四路相交,设计终点与港泰大道相交,道路全长514.473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km/h。道路红线宽度20米。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设计范围:港泰大道(K0+000~K1+610)、港北七(K0+000~K0+514.473);二标段设计范围:港泰大道(K1+610~K3+356.157)。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施工一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监理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2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5日起,在(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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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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