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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1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谐小区A、C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1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谐小区A、C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 15474.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221.68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22746.53 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 11551.61 平方米(包括:1#楼建筑面积 10553.94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6471.79 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 4082.15 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 16427.54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1802.02 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 4625.52 平方米;3#楼建筑面积 7316.66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472.72 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 2843.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23.54 平方米。
配套建设室外采暖外网、电力设施、给排水管网及消防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并建设室外硬化工程 3457.16 平方米,室外道路工程 1173.80 平方米,绿化工程 2630.58 平方米。
2.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计291天,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建设地点: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北至(医药公司家属楼),南至(市场街),东至(经纬楼),西至(团结路)。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1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谐小区A、C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勘察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3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6.78万元,其中:1、项目管理费162万元;2、工程造价78.74万元;3、工程监理费236.0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登记;
3.1.2 造价咨询:营业执照中应包含造价咨询等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3 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监理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3项目负责人人员配备: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的在职人员;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2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4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4 其他人员:
3.4.1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4.2 对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最低配备标准。
注:1.可兼职人须明确且符合相关规定,但必须满足最低配备。
3.5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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