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大庆石化公司2024年计划热电厂、公用工程一部、化肥运行部离子交换树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离子交换树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概算金额):346.4万元。
最高限价:273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和龙凤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90%;留10%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投用后12个月)(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的产品,其产品在使用三个月后,凭使用的合格说明或报告进行首次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化学车间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化肥运行部水汽装置区离子交换树脂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动力站装置离子交换树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中标价格执行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
3.3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树脂产品(涵盖10项投标产品型号)在脱盐水或化学水装置连续使用3年以上成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对应的产品应用证明(证明至少须有产品名称、连续运行年限、出水指标是否合格,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 提供生产企业简介、产品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和企业标准。
3.6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2-4 16:00:00至2024-2-20 16: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为 大庆石化公司2024年计划热电厂、公用工程一部、化肥运行部离子交换树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离子交换树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概算金额):346.4万元。
最高限价:273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和龙凤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90%;留10%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投用后12个月)(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的产品,其产品在使用三个月后,凭使用的合格说明或报告进行首次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使用单位计划数量 |
| 1 | 阳离子交换树脂 001*7FC 0.450~1.250mm | 吨 | 40.5 | 40.5吨:热电21吨、公用工程一部19.5吨。 |
| 2 | 阳离子交换树脂 D113FC 0.450~1.250mm | 吨 | 26.2 | 26.2吨:热电厂11.2吨、公用工程一部15吨。 |
| 3 | 阴离子交换树脂 201*7FC 0.45~1.25mm 95% 球状体 | 吨 | 29.6 | 29.6吨:热电16、化肥5.6吨、公用工程一部8吨。 |
| 4 | 阴离子交换树脂 D301FC 0.450~1.250mm | 吨 | 29 | 29吨:热电厂14吨、化肥7吨、公用工程一部8吨。 |
| 5 | 阳离子交换树脂 D001TR 0.710~1.250mm | 吨 | 4 | 4吨:热电厂。 |
| 6 | 阴离子交换树脂 D201TR 0.400~0.900mm | 吨 | 8 | 8吨:热电厂。 |
| 7 | 惰性树脂 S-TR 球形 0.70~0.90mm ≧98% | 吨 | 3 | 3吨:热电厂。 |
| 8 | 惰性树脂 FB 白球 1.5~3.0mm | 吨 | 6 | 6吨:化肥1吨、公用工程一部5吨。 |
| 9 | 凝液混床阳树脂D003NJ | 吨 | 5.78 | 5.78吨:公用工程一部。 |
| 10 | 凝液混床阴树脂D203NJ | 吨 | 9.75 | 9.75吨:公用工程一部 |
| 合 计 | 161.8300 |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化学车间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化肥运行部水汽装置区离子交换树脂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动力站装置离子交换树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中标价格执行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
3.3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树脂产品(涵盖10项投标产品型号)在脱盐水或化学水装置连续使用3年以上成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对应的产品应用证明(证明至少须有产品名称、连续运行年限、出水指标是否合格,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 提供生产企业简介、产品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和企业标准。
3.6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2-4 16:00:00至2024-2-20 16: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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