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鲁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鲁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02-14 2、项目名称:鲁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90,000.00元 最高限价:279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4134号-1 第一标段 2790000 2790000 279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79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对医院正常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专业处理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标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限:三年;
5.5服务地点:鲁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注明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HW01(医疗废物)】;
3.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5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10:35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