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内容及要求: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绿色建材: 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
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体详见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
5.2特定资格要求: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每天8: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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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工程期限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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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教学楼操场、舞台改造工程 |
90个日历日 |
1928324 |
19000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绿色建材: 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
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体详见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
5.2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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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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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条件① |
(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所属单位为准。 (3)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方面许可的,应从其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但不得低于前述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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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条件②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响应无效;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每天8: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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