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广中路街道办事处广中路街道可回收物示范型中转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广中路街道办事处广中路街道可回收物示范型中转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广中路街道办事处广中路街道可回收物示范型中转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HZC-******** 项目名###路街道可回收物示范型中转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按照###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3〕21号)与###市可回收物体系标准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沪绿容发〔2023〕120 号),以三个“坚持”为总体原则,按照“整体提升、分步实施”原则,科学合理制定1座硬件优良、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