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建议书,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其他要求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8)投标人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办理来赣企业信息登记,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及《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服务的通知》(赣建科设〔2023〕19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
(9)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 (人民币) |
项目需求 |
| (请登录) | 南昌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体训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及初步设计项目 | 1项 | 以实际批复金额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其他要求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8)投标人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办理来赣企业信息登记,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及《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服务的通知》(赣建科设〔2023〕19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
(9)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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