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咸安区四门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四门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四门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部,(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建设规模:中型工程 其他: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设施加固、管理设施建设、电气设备更换和金属结构重组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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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咸宁市咸安区四门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为施工标段,第2标段为信息化标段,第3标段为监理标段。本标段为第3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实际监理服务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另加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896.1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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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类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投标人信誉要求:1.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5.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 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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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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