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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文化宣传设计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日期:2024-02-0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文化宣传设计安装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州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 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部文化宣传设计安装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200169.19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某部文化宣传设计安装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3.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3.4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注: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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