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检院宜春检测分院防爆叉车检验专用工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应答时,必须提供应答人信用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购2023B001112784 |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检院宜春检测分院防爆叉车检验专用工具采购项目 | 1 | 批 | 18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应答时,必须提供应答人信用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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