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3〕3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2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容东片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给水工程等。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243万元。2.1.2计划工期:本项目的工期为2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养护期为植物风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2.1.3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1.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3.1.4财务要求:/。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b.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满足“招标公告资质最低要求”;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e.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招标公告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3 00:00至2024-02-28 10: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3〕3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2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容东片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给水工程等。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243万元。2.1.2计划工期:本项目的工期为2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养护期为植物风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2.1.3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1.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3.1.4财务要求:/。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b.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满足“招标公告资质最低要求”;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e.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招标公告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3 00:00至2024-02-28 10: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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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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