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催化氧化法HCl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详见下表。投标人需对以下所有设备及技术服务进行供货。
注:
(1)投标人所提供的氮氧化物分析仪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满足工艺构成的技术要求,自动化水平达到石化、化工行业的先进水平。
2.2 交货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神工路200号项目现场。
2.3交货期:2024年4月30日之前现场交付,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注册资金≥1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为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投标人须具有同类现场分析仪表设计制造业绩,且运行稳定可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5份202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
3.6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系列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2月02日到2024年02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催化氧化法HCl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详见下表。投标人需对以下所有设备及技术服务进行供货。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1 | 套 | 按数据表要求 |
(1)投标人所提供的氮氧化物分析仪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满足工艺构成的技术要求,自动化水平达到石化、化工行业的先进水平。
2.2 交货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神工路200号项目现场。
2.3交货期:2024年4月30日之前现场交付,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注册资金≥1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为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投标人须具有同类现场分析仪表设计制造业绩,且运行稳定可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5份202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
3.6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系列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2月02日到2024年02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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